伊斯蘭文明第七章是個快樂的哲學章節,缺點是會不小心把一句話讀太久XD
底下要說很有趣的真主的本質與存在:
首先請參照《劍橋插圖伊斯蘭世界史》,P189
「…..伊本.西納(Ibn Sina,阿維西納,1037年歿);…..伊本.魯什德
(Ibn Rushd, 1198年歿),即西方人所稱的阿威羅伊(Avarroes)。
這些哲學家認為哲學的真理乃是放諸四海皆準,而宗教卻是傳播真理的低劣方式,
理性才是獲致真理最可靠的方式,真主是第一因,而此第一的本質與存在同一的。
這種理念必定無法獲得大部分穆斯林虔信者所接受。」
要先說的是,我跟阿威羅伊、和書中192頁的阿布.哈密德.嘎札里
(Abu Hamid al-Ghazzali)一樣,不喜歡上面的阿維西納。
詭異的是,在股溝上輸入 Avarroes 找不到阿威羅伊的資料。
原來,西方人慣稱的阿威羅伊,拼法有Averroes, Averroës,
Averroès or Averrhoës,就是沒有 Avarroes。
解決第一個問題之後,現在要來看
阿威羅伊到底是何方神聖呢?
他出生於西班牙,死於摩洛哥,是個聞名於基督宗教間的伊斯蘭教哲學家。
他對亞里斯多德下了許多詮釋,且將其與穆罕默德思想貫通;
通常用來反對樓上那位阿維西納。
為反駁阿維西納的 “essence precedes existence ” (本質先於存在),
他提出 “Existence precedes essence ” (存在先於本質)。
這成為存在主義的根基。
他還認為哲學與宗教兩者是沒有衝突的,
只是在追求真理的方法有形式上的差別而已。
對於亞里斯多德的靈魂不死,他極力支持。
認為人的靈魂可以分成兩部份,一部份是個人獨有的,一部份是神授的;
個人所獨有的那部份靈魂並非永恆,
但所有的人類在基礎上共有同一個且永恆的神授靈魂。
基督教哲學對此加以反駁,認為這並不足以保證個人的靈魂不死﹐
因為知性雖表現於不同的個人之中﹐但它卻是同一的。
約1230-1250年,阿威羅伊著作被採納進西方國家各大學的教學大綱。
這是他的哲學部份描述。
現在回到正題,來看看本質與存在的關係。
自立體(substance):「自身享有存在,也存在於其自身」
(Exists in Himself and for Himself);
包括存在(個體存在)和本質。
第一自立體 ─ 指個別事物(如:張三)
第二自立體 ─ 指種和類(如:人)─即本質(essence) ─存有物限定的形式
存在(existence)─存有物向人類理性呈現他們「存有」。
存有即是有,任何的存有都是它自己,與自身同一。
本質+存在=自立體(第一自立體)。
這裡我們可以先來說說神學家安瑟倫的本體論:
「如果說那種不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東西,只在心中存在,那麼,
凡不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的東西,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的東西,
就是相同的了。但是,這明明不可能的。所以,亳無疑問,
某一個不可設想的無與倫比的偉大的東西,是既存在於心,也存在於現實中。」
其思路是首先把上帝定義為一切可能想像中最偉大的存在,假如它不存在,
那麼在它之外就還有一個更偉大的存在,而這就和前提矛盾了,
故此這個想像中最偉大的存在(上帝)必須存在。
要證明真主的第一步就是證明真主的存在。對於認為阿拉的存在是自明的人來說,
這個步驟並不需要。但我們知道真主的本質嗎?若我們知道祂的本質,
這個論證就是真實的,因為真主的本質與存在是同一的。
但是我們除了一點點訊息之外,並不知道祂的的本質。
沒有一種受造具有足夠的知識能由上帝的本質推論出上帝的存在。
真主是祂自己的本質,否則,祂就不是單一的,而為本質與存在所合成的。
接下來是它的前一句話:真主是第一因。
這就是著名的宇宙論證。
而進入宇宙論論證內容的前提是 The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,
就是「充足理由原則」or「充分理由原則」。
「充足理由原則」由萊布尼茲提出,大致是說:
「理由」與其說是「事物因何如此的目的」,
不如說是種「事物為何如此的解釋」。
一切真正的命題,以及事物之所以存在,
都有其成立的根據,或說都有其合理充足的解釋。
換句話說就是「不可能有任何事實、東西、命題會在缺乏使它為真
或存在的充分原因的情況下為真或存在,雖然我們不一定知道這些原因是什麼」。
充足理由原則的整理如下︰
1. 對於任何存在的東西或事件x,如果x是偶然的,
必定存在一個對於x的存在的充分解釋,這個解釋會是x存在的充分原因,
即只要這個解釋的內容實現,x就必定存在。
2. 對於任何為真的命題x,如果x是偶然的,
必定存在一個對於x的為真的充分解釋,這個解釋會是x為真的充分原因,
即只要這個解釋的內容實現,x就必定為真。
根據充足理由原則為出發點,宇宙論論證整理如下︰
1. 對於任何一個東西的存在,若它不是必然的,它就是偶然的。
(根據「必然」和「偶然」定義)
2. 如果所有東西的存在都是偶然的,
那麼至少會有一個東西的存在背後不具有充分理由。
3. 沒有某個偶然存在的東西的存在背後不具有充分理由。(根據充足理由原則)
4. 並非所有東西都是偶然的。(根據2和3)
5. 至少有一個東西的存在是必然的。(根據1和4)
宇宙論證的奠基人可以說中世紀的經院哲學家托馬斯‧阿奎那。
他受阿威羅伊的影響非常大。
宇宙論與本體論最大的不同是,本體論是種先驗性證明,
從“上帝的觀念”論證“上帝的存在”;宇宙論證注重經驗事實,
從宇宙的存在來論證“上帝的存在”。
阿奎那的《神學大全》提出的五種證明上帝的方式:
第一種:從事物的運動推論出“第一推動者”
第二種:從因果關係的有限性推論出“第一因”
第三種:從偶然的存在推論出“必然的存在”
第四種:從萬物的等級性推論出“完滿性”
第五種:從宇宙的目的性推論出“有智慧的存在者”
阿奎那的推理方法主要是由第一因,第一推動者總結出上帝的存在及其屬性,
然而這個論證先後經過哲學家休謨,康德及羅素質疑而被推翻,正如康德所說,
從偶然性推至原因的理論,只適用於感知世界,在超驗世界則毫無意義。
在科學層面上,阿奎那的宇宙論證也是站不住腳,特別是當今的量子物理學上,
科學在解釋宇宙時更已經不再把所謂的第一因,第一推動者訴諸於神或上帝了。
這個論證也可以稱為首因論證or 第一因論證:
「由於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,因此有個存在者是所有存在者的原因(第一因);
這個第一因就是上帝。」
人們們認為世上萬事萬物存在必有因;又指出世上存在一種沒有因的東西,
並用這種沒有因的東西來結束整個詢問。就算真有「自因存在」,
為何可以自因存在的東西必須是「神」,而不是宇宙本身?
所以「第一因論證」在邏輯上永遠都是自相矛盾的。
所以,我們已經知道宇宙論是個站不住腳的論證了。
只有宇宙論還不足以支持真主的存在。
哲學家和神學家在研究宇宙論論證時常把它分成兩個階段,
第一階段就是上述的論證,而第二階段則是特定宗教的信徒
試圖證明第一階段的結論裡提到的那個必然存在就是自己相信的神。
歷史上對於宇宙論論證的反擊多集中在充足理由原則。
沒有人能證明它為真,
每個人都相信任何被觀察到的偶然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分理由,
但不能因此斷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所有的偶然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分理由。
相對,也沒有任何人有辦法證明它為假,甚至無法想像在什麼樣的狀況下
一個偶然事物會不具有存在的充分理由。
現代支持充足理由原則最強的理由是,
充足理由原則是任何追求真理的學術活動的假設。
如果一切的存在都是沒有原因和理由的,不管多麼辛苦的觀察和歸納,
我們對於世界的原理的認識不會有任何進展,
如果一切的存在都是沒有原因和理由的,
企圖藉由嚐百草知道哪些植物可以治病將是愚蠢的,因為不會有結果。
我們只有在相信了充足理由原則的情況下,
才會有動力去研究這個世界為什麼會長成這個樣子,進而獲得知識。
而我們累積的知識證明了充分理由原則是有用的。這個理由不夠好,
因為它沒有證明充足理由原則是真的,它只顯示,在一般的情況下,
相信充足理由原則的人會過得比較好,這當然不能拿來當嚴格論證的重要前提。
所以伊斯蘭哲學自阿威羅伊之後,註定只能存在於穆斯林文明的邊緣地帶了。
阿威羅伊開啟了中世紀哲學的一扇大門,
卻因穆斯林反對而使伊斯蘭哲學之窗被關起來了。
那,最後….結論呢?
尾游,我們並不能證明真主獨一的存在,也不能證明其為假。
但是為了讓伊斯蘭文明考試的存在為真,且讓我們相信阿拉吧;
要不然伊斯蘭文明的考試就會因為阿拉的不存在而消失了 XD
咦,這樣也不錯?
(不對不對,這樣會被當掉吧....)




